|
|
|
高压氧的三种治疗作用的时间分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高压氧科(410008)肖平田 人体生存需要氧气、水和食品三大物质。人对这三种物质的储存能力以氧气最差,对食品最强,人6周不吃食品可能还活着,6天不喝水也可能还活着,但是氧气的安全阻断时间不到6分钟。人从缺乏食品到饿死,要用大于6周的时间,在这6周的时间里体内发生一系列的病理变化,那么这一系列病理变化在缺氧到死亡只用6分钟就可完成。治疗学可分为气体治疗、液体治疗和固体治疗。气体治疗是一种最为紧迫的治疗,时间就是生命。高压氧治疗是气体治疗之一。在治疗中要特别强调时间观念。因为高压氧对许多疾病(多为缺氧性疾病)可产生病因治疗作用、对症治疗作用和康复治疗三种治疗作用。这三种治疗作用不是同步产生,虽有部分重叠,但有严格的时间分段,病因治疗作用是在发病后极短暂的时间内,对症治疗作用是发生在病因治疗作用之后,时间也是有限和宝贵的,康复治疗作用是在对症治疗作用之后,治疗效果上病因治疗作用效果非常显著(决定预后性质),对症治疗作用效果比较明显(影响预后质量),康复治疗作用较缓慢(起改善作用)。所以高压氧治疗必须抢时间。也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采用获得的将就是什么治疗作用。 一.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十分神奇,高压氧的病因治疗可以阻断病因对机体的原发性损害。其治疗效果非常好,治与不治是天然之别,但是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非常短暂,不同的病因时间上有一定的差异,一般对缺氧性疾病而言约为4分钟至数小时,而对厌氧菌感染则为数天。生命是氧化燃烧过程,停止氧化燃烧就意味生命停止。致病因子在熄灭生命的火焰时只要数分钟至数小时,高压氧必须抢在生命火焰熄灭之前才能发挥病因治疗作用。反向思维,致病因子是火灾,高压氧治疗是灭火器。所以要想高压氧充分发挥病因治疗作用必须像救火一样争分夺秒。例如一氧化碳中毒后,红细胞上的血红蛋白已经与CO结合,红细胞失去运输氧的功能,同时细胞内的呼吸酶也已经被CO抑制,即使有氧细胞内的呼吸照样不能进行。这时如能及时用上高压氧,高压氧可使血浆物理溶解氧大量增加,以致不需红细胞携氧也足以机体对氧的消耗,同时高压氧还可促进细胞内呼吸酶的恢复,以恢复细胞内呼吸。高压氧可促进碳氧血红蛋白解离、廓清。病人的预后怎样关键在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发挥怎样。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采用的早晚决定组织细胞存亡量。即采用得越及时病损越轻,预后越好。 二.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疗效十分显著,虽然没有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那样神奇,但也十分重要,如果不及时应用,体内脏器可以发生继发性损伤。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产生于病变的第二阶段,病理上是组织充血、渗出、水肿阶段。大约在起病后数小时至数天。例如各种原因的中毒、各种原因的脑损伤,如脑创伤、脑梗塞,一般在起病后数小时即出现脑水肿,高压氧对这种脑水肿有预防作用和治疗作用。高压氧可切断缺氧与水肿之间的恶性循环。可切断脑水肿与颅高压之间的恶性循环。神经外科医生对高压氧的这种作用较为熟悉,因此在临床上开展得比较好。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也应尽早应用,对症治疗作用发挥得早晚决定继发性损害的轻重及并发症的多少。对局部组织水肿如脑水肿而言,早期为预防作用,后期为治疗作用,及时应用可能不并发颅高压,否则形成缺氧—水肿—颅高压,多因子损害性恶性循环,损害进一步加重。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主要是在病变的急性期。病变在急性期过后,如水肿期过后应用高压氧就无明显的对症治疗作用了。只有康复作用了。 三.高压氧的康复治疗作用:高压氧治疗的康复作用显效缓慢,短期内看不出明显的效果。病理上相当于组织坏死、增生、疤痕修复期。时间上多数疾病是1周至1月以后。在此阶段,高压氧是通过其对机体的各系统进行调节而产生间接作用而生效,例如各种脑疾而言,此期高压氧可扩张椎动脉,增加椎动脉系统的供血、供氧,从而有助于兴奋上行激动系统,促进病人脑功能恢复,促进病人早些觉醒;同时有助于使脑组织内一些受损细胞得到修复,传导和联络重新建立,处于休眠的细胞进入活动,侧枝循环重建等。但是症状改善十分缓慢,治疗时间非常长。比如有报道CO中毒迟发性脑病患者治疗300多次。我们曾治疗1例持续植物状态病人,前后1年半时间内陆续治疗160多次后突然醒来。也有报道有持续植物状态经高压氧治疗3年后苏醒的报道。近年报道神经细胞也有再生的可能性。目前对于什么情况应当放弃治疗没有可靠的结论。过去认为中脑生理反射消失就认为苏醒的希望极小。如皮层病理反射和中脑生理反射存在就有生还的可能。脑电图发现脑电波消失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但脑电波异常至那种程度还有生还的可能有待进一步研究。高压氧的三种治疗作用的时间分段:与疾病有关,三阶段相互重叠(见图1)。 病因治疗作用(数分钟至数小时3分钟~24小时) 对症治疗作用(数小时至数天,7小时~2周)
康复治疗作用(1周以后)à
0--1`—6`*—1h—6h---*-----
--------------------------24h----—6d--*-------2w----------------------------------à
图1。 高压氧三种治疗作用的时间分布。
在图1描绘的时间分布是一种假设值,每种病变用高压氧治疗的准确时间分段有待研究。
比如CO中毒时碳氧血红蛋白完全廓清时间和a3-细胞色素氧化酶完全复活时间为病因治疗作用期限。整个病变急性期均可为对症治疗期,慢性期或康复期称高压氧治疗的康复治疗作用期。因此在高压氧如能在早期应用两种治疗作用同时存在。高压氧对脑梗塞的病因治疗作用期可能与CO中毒相似或稍短。如果能用得上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当然较为理想,开始进行高压氧治疗的时间越早脑梗死的范围越小,如能在充分利用高压氧对症治疗作用,则可挽救半暗带区域的脑组织。但是目前一些临床医生将病人收进病房进行检查,内科治疗一段时间进入康复期后才开始高压氧治疗,其结果疗效不显著。因而在他们的印象是,高压氧没什么效,可有可无。所以高压氧只是一种康复治疗,或称为可有可无的辅助治疗。高压氧治疗气性环疽时其病因治疗作用就较长为1~7天。也就是从高压氧杀灭厌氧菌至感染控制,创面开始愈合始终都在发挥着病因治疗作用。减压病或气栓症的整个治疗过程都是高压氧在发挥着病因治疗作用和对症治疗作用。而高压氧对绝大多数缺氧性疾病的病因治疗时间十分短暂,稍有托延就抓不住。理论上是这样讲,但实际操作很困难,按照目前医疗常规,如CO中毒必须诊断明确,排除内出血,生命体征平稳才能进舱治疗就更不可能抓得住高压氧的病因治疗,甚至于也影响高压氧的对症治疗,抓紧时间,争取高压氧的病因治疗作用会冒大的风险,目前医务人员是不敢也不能冒这种风险。只有病人的家属愿意承担风险的前题下可以采用。作为医务人员可以尽量争取多一点高压氧的对症治疗作用,在对症治疗作用期间最好是抓紧,进行系统治疗,每天2次不要随便停用。康复期间则可按疗程进行,一般是作10天休2~5天为1疗程。
|
|
版权所有(C) 2000 <<中华高气压医学信息中心>>工作室 |